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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為下午3點以後,退房時間為上午11點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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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時請出示您的身分證件或護照,以便登記,在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一併繳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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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時請攜帶隨身之貴重物品,並請務必隨手關閉冷氣及電燈或其他電源,節能減碳愛護地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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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餐提供方式本民宿保有變更權利/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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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訂單房"無使用公共區域設施權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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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住者無提供隔日室內外清潔及備品更換(提供衛生紙垃圾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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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內全面-禁煙(含浴室),禁止吸毒,若違反規定,將酌收清潔費每房500元;包棟清潔費1500元,且如有造成本民宿之相關財產損失將進行法律求償。(本民宿建築多為實木建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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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民宿無開放寵物,勿攜帶違法禁品入住,請務必配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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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民宿禁止施放煙火,請共同維護環境住宿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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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安全-如:浴室、樓梯,若造成受傷或意外恕不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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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護住宿品質,晚間10:00後請勿在室內喧嘩、嬉戲奔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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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使用非本民宿配置電器用品及瓦斯器具,如造成火災須賠償一切損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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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將民宿物品帶走或破壞,違者將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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嚴禁利用本民宿場所從事任何非法活動,一經發現一律報警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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歡唱設備及烤肉設備僅供包房之房客使用,提供至夜間9點30點若違反規定造成檢舉罰款,將由房客自行負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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戶外區安全請自行管理負責,六歲以下兒童使用任何設施需家長陪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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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,交通因中斷,經當地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方可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三個月並於期限內擇期入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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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訂金退還標準:(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規定 ) |
| a. |
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。 |
| b. |
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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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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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當地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 |